第七十四章 反目(一)-《揭罪》
第(2/3)页
大多数时间,她的这个嗡嗡声我是听不进去的,因为我的大脑选择性的屏蔽了这些声音,太多无用和八卦的声音,会影响我大脑的存储量。
不过今天她说的这件事很有价值。
她说:“我正在对一具自杀的尸体进行尸检,但是我发现这具尸体并不是自杀,而是他杀。”
“他杀”这个名词刺激了我的神经,我连忙问道:“尸体在哪?指给我看看。”
刘丽丽从尸柜中拖出一具女尸,在刘丽丽正准备向我介绍她的发现和验尸结果时,我向她摆了摆手说:“让我自己先看看。”
这具女尸年纪应该在三十岁左右,身形微胖,脐下有一条伤疤,显然是剖腹产后留下的。她的面容扭曲,胸腔塌陷,四肢虽然做过纠正,但是明显有骨折的痕迹。这些特征都是高处坠落造成的损伤。
我将尸体翻来覆去的查看了一下,然后指着她的左太阳穴说道:“这里就是你判断的他杀证据!”
刘丽丽激动的拍起了手说道:“不愧是欧阳大侦探,一眼就看出了事实真相。”
我抬头看了看墙壁上挂的电子钟说道:“这具尸体我观察了十一分二十八秒,何来一眼就看出真相?”
刘丽丽伸了伸舌头说:“比喻,比喻啊,没点幽默感。”
我没有再接刘丽丽的话茬,蹲下身子仔细检查这道伤口。
在死者的左太阳穴上,有一道大约两毫米的伤痕,这道伤痕从外表上看很不起眼,已经收缩成一条小缝,但是我能确定,这种伤痕是由柱状的凶器造成,而非扁平的利器。但是具体是什么凶器,我暂时不能下结论。
但是我能确定凶手是如何行凶的。凶手应该是右手持凶器,然后奋力将凶器从死者的左太阳穴刺入死者的大脑内,对死者的脑内组织造成致命伤害。在死者死亡后,再将其推出高楼,伪装成自杀。
这是一起典型的杀人案件,绝非是自杀。
在感觉案情非同小可后,我连忙冲出了验尸房,跑了两步又急急忙忙的跑了回来,因为唐振国提醒了我,身上的防护服还没有脱下来。
来到了刑侦队,我向老吕反应了情况,老吕十分的重视,于是向我说明了这位跳楼女子的情况。
他说:“这名女子叫朱凤秀,是忠县人,已婚,有一个六岁大的儿子。她曾经在万州开过面馆,但是三年前就关掉面馆,回忠县做起了夜市生意。具她的丈夫说,这三年间,朱凤秀从未再来过万州。可就在一周前,她忽然说万州这边有笔账要收,就独自跑来了万州。可是两天后就失联,丈夫很是担心,来万州寻找妻子并报了警。就在报警第二天,丈夫就在殡仪馆的停尸房辨认出了自己的妻子。这位丈夫当时失声痛哭,说他的妻子患有严重的抑郁症,在家中一直都防着她做傻事,没想到她独自到万州后,居然自寻短见了。当时我们也没在意,就把尸体交给了他的丈夫,但之后尸体怎么会去了法医鉴定中心呢?”
第(2/3)页